借款股权质押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借款股权质押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股权质押合同1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保证人):
丁X(出质人):
鉴于:
1、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 元人民币;
2、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
3、丁X自愿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 %股权为乙方提供担保。为此,四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主债务
1、金额: 元
2、期限:
3、利息的计算
4、借款交付的时间
5、违约责任
二、丙方的保证责任
1、丙方作为乙方的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
2、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个月。
3、保证范围: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丁X的权利质押
1、丁X以其合法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 %股权出质给甲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丁X保证未在该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有其他权利限制。
2、担保的范围: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3、本合同签订当日,丙方和甲方到 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个月。
四、特别约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甲方有权选择以质权的担保实现债权。行使质权后仍不足以实现债权的,丙方向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五、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署后即行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四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用。
3、各方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另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股权质押合同2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gu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gu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gu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gu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gu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gu份于gu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gu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gu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gu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gu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gu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gu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gu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股权质押合同3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____公司的股权,金额为(大写):____元。(小写:____)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主合同规定相一致。
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
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项下当事人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 ……此处隐藏17583个字……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8)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9)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1)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
(1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 保证人责任
(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质押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质押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3)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质押股权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6)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担保人:
借款股权质押合同15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下简称“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或提前回收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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